林州重机: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点击: 次日期:2013-06-18 21:30:26作者:琅赛科技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及审议情况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 2012 年 12 月 28 日下午 13 时在海南省三亚市亚龙湾国家旅游度假区三亚金棕榈度假酒店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12 年 12 月 18 日以专人递送、传真和电子邮件等书面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宋全启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部分监事和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应参加董事九人,实参加董事六人,其中董事长郭现生授权委托宋全启先生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董事韩录云授权委托郭书生先生、董事刘丰秀授权委托司广州先生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
为加快该项目的建设实施,把握市场机遇,充分发挥募投项目的很大效用,公司拟将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控股子公司鄂尔多斯市琅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琅赛科技”),实施地点变更至鄂尔多斯市伊旗阿镇现代装备制造业基地。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2 年 12 月 29 日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083)。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的召开公司将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鄂尔多斯市林重煤机制造有限公司持有鄂尔多斯市琅赛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受让鄂尔多斯市林重煤机制造有限公司持有的鄂尔多斯市琅赛科技有限公司 33%的股权,受让完成后,公司将持有琅赛科技 67%的股权,成为琅赛科技的控股股东。鄂尔多斯市林重煤机制造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此次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未来业务的发展需要,加快煤机新产品领域的发展,不损害投资者的利益。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和兰州中煤支护材料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的议案》。
兰州中煤支护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州中煤”)是一个集煤焦化、洗煤、机械制造、科研等为一体,多元发展的能源及机械制造企业,公司和其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可充分发挥各自资源、市场、行业和产品优势互补,有利于公司做强做大和可持续发展,董事会同意公司和兰州中煤签订战略框架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2年12月25日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081),公司将及时对外披露关于和兰州中煤的具体合作进展情况。
表决结果为: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备查文件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